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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坚决予以取缔无证幼儿园无证教育机构

     包头日报  2014-04-02

  从4月1日召开的包头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近期,包头市将排查清理无证学前班、无证民办教育机构,对于不符合办学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将坚决予以取缔。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学前班、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包头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旗县区组织联合执法小组,对辖区内无证学前班、有证民办培训学校超范围开设学前班以及无证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对于无证学前班、有证民办培训学校超范围开设学前班,以及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存在突出办学行为不规范问题、不落实整改措施或整改后仍然不具备办学基本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求对被取缔的这些机构做好教育工作。

  包头市副市长张世明要求各旗县区和教育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教育安全的实效性,重点抓好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校园和周边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值班和信息报送等十项工作,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全力做好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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